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問題
訪問次數:7098次 發布時間:2021-07-28
去年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緊扣市委“營商環境突破”的總體要求,出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企業發展十條措施》,開展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了一批損害營商環境的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震懾,現將5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菏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原專職副主任陳新建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10年11月,陳新建在擔任牡丹區胡集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安排其妻與他人共同在其轄區內注冊成立一家化工企業,其中其妻持股50%。其妻與其親屬在陳新建的安排下,具體負責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但企業重大事項均由陳新建決定,直至2015年4月其妻將所持股份轉讓他人。同時,陳新建還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1年6月,陳新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牡丹區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侯顯軍違規收受企業禮金、消費卡為企業謀利等問題。2016年3月至2019年下半年,侯顯軍在擔任牡丹區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牡丹區某建設指揮部工作組組長,牡丹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等職務期間,違規收受企業所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在征收補償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侯顯軍還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1年5月,侯顯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曹縣公安局莊寨派出所原黨支部書記張國法(主持派出所工作)違規投資入股營利等問題。2015年12月,張國法在主持曹縣公安局青崗集派出所工作期間,先后2次向轄區內某商業街項目投資入股,并參與分紅。2019年初,張國法在擔任曹縣公安局青崗集派出所所長期間,向其轄區內某企業投資入股,破壞了正常經營秩序。同時,張國法還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0年10月,張國法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單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工作人員丁磊違規收受個體經營戶禮品、接受宴請等問題。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丁磊在擔任單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公共衛生監督二隊隊長期間,收受個體經營戶香煙、茶葉、洗發水等禮品,并接受個體經營戶宴請。2021年4月,丁磊受到記過處分。
牡丹區南城街道辦事處原工作人員、朝陽社區居民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兼會計何文啟收受企業購物卡、現金等問題。2018年至2020年,何文啟在擔任牡丹區某建設指揮部工作組副組長期間,逢年過節收受企業所送購物卡。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何文啟在工作中多次收受企業現金,利用職務影響,為企業在征收補償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同時,何文啟還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1年5月,何文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上述5起典型問題,有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強,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從政經商、與民爭利;有的利用職權為企業謀利,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有的官商不清、違規入股并分紅,影響公平競爭,擾亂經濟秩序;有的紀法觀念淡薄,胡亂作為,違規向個體經營戶“吃拿”;有的利用手中權力,向企業伸手要錢,以服務之名,行謀利之實。以上問題的發生,說明我市部分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營商環境突破過程中,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識不強,紀律規矩不嚴,不知敬畏、不守底線,失職失責、胡亂作為,侵犯了企業和群眾利益,破壞了全市營商環境,損害了親清政商關系,必須重拳出擊、嚴肅查處。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企業成長發展的沃土,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扛穩主體責任,“一把手”帶頭抓,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優化流程再造,整治“庸懶散”,打通“中梗阻”,助推全市營商環境突破。全市各級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深刻汲取教訓,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觀念,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規范政商交往,爭做優化營商環境的宣傳者、實踐者、推動者。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緊盯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損害營商環境問題,深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損害營商環境的違紀違法問題,撲下身子解決企業身邊的“急難愁盼”問題,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